秦丹丹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放学期间护学警力保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校园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按照《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指引(试行)》和六安市公安局、六安市教育体育局出台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护学岗”应当结合辖内学校数量、分布、周边治安和交通状况以及警力实际,综合采取多种模式开展护学。全县公安机关选取了学校规模较大、在校学生人员较多、治安交通状况复杂的45所学校(其中城区重点学校17所),建立了常态化“护学岗”机制,在学生上放学期间安排辖区派出所、交警、特巡警或机关警力开展护学工作。据统计,在学校上课期间,全县公安机关每日投入“护学岗”警力约540余人次,有效保障了校园师生安全,有力维护了校门口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为促进“护学岗”工作的扎实开展,县公安局把“护学岗”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治安和警务督察的重点内容,每日开展视频巡查,在重点时段开展现场督察,保障了“护学岗”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人:余光
联系电话:0564-6066186
霍邱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