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辖区相关企业:
根据市局通知,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安徽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重秘〔2025〕328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项目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应建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没有的应具备较为完备的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投入较高,财务状况较好。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性质的,须提供2022—2024年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会计年度提供,数据与系统一致;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等事业单位及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的,须提供2024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军事单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发投入材料。
3.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与分配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4.其他申报条件详见省科技厅申报通知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在申报书填写“项目基本情况”模块页面右上角下载项目指南,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项目承担单位进入系统审核。于2025年10月27日前下载打印系统提交的PDF申报书报县科技局1202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区审核推荐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我局将对辖区内申报企业、高校院所等牵头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请申报企业分别提供 “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相关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申报的,应提供研究内容;同时,我局将对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科研基础条件、研发团队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三、注意事项
(一)采取公开竞争、定向委托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二)单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原则上按省、市(县)分别不超过20%、企业不低于80%的比例共同出资。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主动放弃立项资格。
四、联系方式
县科技局计划股:翁同煜 0564-2772763;
县科技局高新股:刘海龙 0564-2772768;
县科技局农社股:盛郭晨 0564-2772773;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安徽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