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民办学校季度督查。督查由县政府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五部门配合,分成六个督查组,对全县范围内38所民办中小学开展联合督查。督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访师生等形式进行检查并打分,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查组要求属地中心学校指导督促学校按要求进行整改,县督查组将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季度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一督查组由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唐学军带队,联合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属地中心学校,实地督查了城关镇的9所民办中小学。


第二督查组由县公安局领导郝洁带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属地中心学校,实地督查了邵岗乡、临淮岗镇、城西湖乡、新店镇4个乡镇的7所民办中小学。


第三督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吴孔涛带队,联合县市监局、县教育局、属地中心学校,实地督查了潘集镇、孟集镇、冯瓴镇3个乡镇的5所民办中小学。


第四督查组由县教育局领导徐淑芬带队,联合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属地中心学校,实地督查了长集镇、河口镇、白莲乡、乌龙镇4个乡镇的4所民办中小学。


第五督查组由县教育局领导李德刘带队,联合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属地中心学校,实地督查了冯井镇、周集镇2个乡镇的7所民办中小学。


第六督查组由县人社局领导时咏带队,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属地中心学校,实地督查了马店镇、高塘镇、石店镇3个乡镇的6所民办中小学。

通过督查发现,各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一是重视党的建设,按规定开展党建学习活动,在校园醒目处宣传展示党的教育方针;二是财务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按照县教育局统一制作的模板进行收费公示,收费项目明确,收费公示规范;三是学校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四是重视校园安全,按规定配足配齐石墩、移动拒马等硬质隔离和防冲撞措施,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演练,校园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