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4年四季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季度督查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时间:2024-12-13 10:3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霍邱县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办学校季度督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1213日-19日

二、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38所民办中小学

三、督查重点

此次督查检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对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情况进行的一次综合检查,重点检查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与校园安全管理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督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霍邱县民办学校督查活动领导小组。

 长:何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傅云飞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

        刘学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仲举  县人社局局长

       朱余江  县应急局局长

   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范永宏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李德刘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安排

督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访师生等形式进行检查。

六、工作分组

第一组: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督查乡镇:城关镇。

第二组: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

督查乡镇:邵岗乡、临淮岗镇、城西湖乡新店镇

第三组: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教育局

督查乡镇:潘集镇孟集镇冯瓴镇

第四组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

督查乡镇:长集镇、河口镇、白莲乡、乌龙镇。

第五组: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

督查乡镇:周集镇、冯井镇

第六组: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

督查乡镇:马店镇、高塘镇、店镇。

七、有关要求

1.注重工作实效。督查组深入民办学校,采取边检查边反馈的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应填写整改通知书,责令学校限期整改。

2.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规范,严格督查,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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