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龙政〔2025〕48号文件等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石庙村农民文化广场(项目代码:2509-341522-04-01-619836)
2、建设单位:霍邱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霍邱县龙潭镇石庙村
4、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8平方米,其中大理石铺砖广场308平方米、游步道150平方米、景观绿化150平方米、景观亭1座、排水1项、宣传长廊1项、亮化1项。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3.08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请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后,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