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作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补齐白莲乡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土地产出率,保障村民的农作物收益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下达霍邱县2023年部分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代赈[2022]467号)文件批复同意霍邱县白莲乡2023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为白莲乡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计划总投资276.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49万元,白莲乡自筹27.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项目目标是通过该项目实施,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助力群众稳定就业。阶段性目标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霍邱县白莲乡2023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查找项目资金在预算执行、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出的原因,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为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霍邱县白莲乡2023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乡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由乡分管负责人牵头,会同财政所,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项目开展全面的绩效评价。本次评价标准为项目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量、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霍邱县白莲乡2023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成效进行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形成了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财政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的规定,采取查阅资料、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和预算资金执行率进行了量化考核,项目评价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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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预算资金执行率 |
合计 |
|
标准分 |
70 |
10 |
10 |
1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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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
70 |
10 |
10 |
10 |
100 |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70分,得70分)。
(1)数量指标(满分20分,得20分)。
实际建设工程量为白莲乡白莲村等六个村18个村民组当家塘进行於泥清除及转运,塘坝加固,进出水建筑物12座,共转运土方15.5万方。
(2)质量指标(满分20分,得20分)。
白莲乡人民政府已委托安徽中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已完成的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满分20分,得20分)。
白莲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7日与安徽海顺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90天,实际于2023年3月8日正式开工,除牛角河村大塘组大塘,窑流组大塘因群众用水原因,推迟施工,其它16口均按约定时间完工。
(4)成本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本项目审计审定价款为2436356.26元,和项目投资计划数基本持平。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10分,得10分)。
通过项目实施运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23年增加了白莲乡珍珠、沣西、新长塘、联桥、牛角河六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为群众提供就业渠道,提升发展能力,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10分,得10分)。
通过走访受益对象10人,其中,满意的有10人,受益对象满意度为100%。
4、预算资金执行率分析(满分10分,得10分)。
总投资中计划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49万,已使用2435076.03元,退回54923.97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一些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够细化;主要原因是:缺少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预算绩效管理缺少全过程的监督。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积极配合开展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