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级核准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浏览次数: 来源:发改委(物价局) 时间:2025-02-19 09:4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 项目类型

承诺件

二、 办事程序

申报、受理、交办、组织专家评审、审批、出具审批文件

三、 申报材料

1. 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含文头文号,由所在乡镇出具);

2. 项目申请报告(相当于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3.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5.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6. 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7.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2日(不包括专家评审时间)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政策法规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第12)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的通知》(皖政〔201543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六安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六政〔201574号)。

 霍邱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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