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霍邱县小麦赤霉病防控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4-09-09 15:2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乡振项字〔2024〕29号

关于2024年霍邱县小麦赤霉病防控项目资 金安排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将结余退回的市级财政衔 接资金(以下统一简称为“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511.2万 元,用于2024年霍邱县小麦赤霉病防控项目(具体项目资金 安排明细见附表)。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衔接资金支付 进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 主体,要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 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 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各乡镇要在 接到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 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 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各乡镇要在项目实施前对 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 联农带农、资产权属以及管护责任、项目业主单位、项目责 任人、举报电话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各乡镇要在项目竣工后对  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 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 料备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 的责任主体作用,及早督促实施相关项目,要高度重视财政 衔接资金的项目安排,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对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发挥效益。批复下达后,各乡镇要根据项目序时进度,将开竣工日期、 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 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县农业农村局将不 定期从系统中提取数据,并对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项目数 据质量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经审批和备案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项目完成后,各乡镇应主  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  改或补救。验收合格后,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各乡镇  要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 、完善项目后续管理

项目验收后须明确产权归属,落实运营管护主体责任。 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将通过验 收的项目正式交付项目受益对象,并指导建立项目运营管护 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项目正常运转, 长期发挥效益。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各乡镇作为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 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精准。 县财政局要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  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件:1.2024年霍邱县小麦赤霉病防控项目资金安排计 划表

2.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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