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乡振项字〔2024〕5号
关于追加霍邱县冯井粮库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二期)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县发改委、县粮储中心:
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统一简称为“财政衔接资金”)中追加安排1500万元,用于霍邱县冯井粮库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二期)项目(具体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见附表)。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开
县粮储中心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县粮储中心要在接到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县粮储中心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联农带农、资产权属以及管护责任、项目业主单位、项目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县粮储中心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发改委、县粮储中心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责任主体作用,及早实施相关项目。县粮储中心要高度重视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安排,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对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发挥效益。
批复下达后,县粮储中心要根据项目序时进度,将开竣工日期、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从系统中提取数据,并对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项目数据质量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经审批和备案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项目完成后,县粮储中心应主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救。验收合格后,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县发改委要及时进行验收,督促粮储中心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完善项目后续管理
项目验收后须明确产权归属,落实运营管护主体责任。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正式交付项目受益对象,并指导建立项目运营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县发改委、县粮储中心作为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精准。县财政局要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霍邱县冯井粮库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二期)项目追加资金安排计划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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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冯井粮库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二期)项目追加资金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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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型 |
实施乡镇 |
实施村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性质 |
实地地点 |
时间进度 |
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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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项目预算总投资 |
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受益村数 |
受益人数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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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脱贫村数 |
受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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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业发展 |
加工流通项目 |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
冯井镇 |
中军楼村 |
霍邱县冯井粮库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二期)项目 |
新建 |
中军楼村 |
2024年7月 |
2024年12月 |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新建4栋仓容1万吨浅圆仓、1座500吨食用油储罐、1栋工作塔;购置仓库所需机械通风、粮油检测系统、进出仓工艺设备、信息智能化系统等设备;配套室外给排水及消防设施、供配电设施、道路及停车场、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粮食仓容4万吨、新增食用油储罐500吨。 |
6600 |
1500 |
16 |
52673 |
3 |
5998 |
新建4栋仓容1万吨浅圆仓、1座500吨食用油储罐、1栋工作塔。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5998人,人均增收500元实现脱贫户和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有力助推防范返贫,,群众满意度95%以上。 |
将群众需要强烈的和巩固联农带农机制效果明显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批复情况,实施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5998人增收。 |